2015年石家庄市栾城区公开招聘城管局、公安局非在编人员公告

2015-05-19 09:02:14   来源:中国栾城网    点击: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参照《石家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石人社字[2011]69号)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非在编人员(城管工作人员和公安局看守所辅警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共计招聘30名,其中:城管局城管工作人员25名,其中岗位Ⅰ男性10名,岗位Ⅱ女性5名,岗位Ⅲ男性10名(要求为复退军人);公安局看守所辅警人员5名。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

(一)城管工作人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城管工作。

2、年龄要求18周岁至35周岁(1997年5月5日至1980年5月5日之间出生);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男性要求身高165厘米以上;身体健康,体重不低于55公斤、不超过标准体重150%(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

3、学历:岗位Ⅰ、岗位Ⅱ要求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及以上学历;岗位Ⅲ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

4、户籍:栾城区户籍或生源及入伍前为栾城区户籍。

(二)公安局看守所辅警人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公安工作。

2、男性;年龄要求18周岁至35周岁(1997年5月5日至1980年5月5日之间出生);身高165厘米以上;身体健康,体重不低于55公斤、不超过标准体重150%(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学历: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及以上学历。

4、户籍:栾城区户籍或生源。

四、招聘工作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2015年5月11 日至2015年5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本人持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本、退役士兵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两份),4张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到区就业服务局人力资源市场大厅(308国道西,原栾城汽车站对面)报名。报名前,从区政府网站(http://www.luancheng.gov.cn)或邮箱lczpxz@163.com(密码:20150505),根据所报岗位下载相应的《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后,用A4纸打印2份,现场报名时一并携带,同时将Excel数据电子版发至邮箱:lczp2015@126.com(文件命名为:姓名+2015报名.xls)。

报考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要达到1:2以上比例,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通知报名考生。

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15年5月15日到就业服务局人力资源市场大厅凭本人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初步确定在2015年5月17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经审查不合格者及时通知本人。

(二)笔试和面试

2、笔试。委托具有资质的考试机构命题,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以100分设置,考试时间120分钟。城管工作人员岗位的考题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城市管理方面的基本知识,公安看守所辅警岗位的考题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看守所管理方面的基本知识。考题全部为客观题,要求考生在答题卡上做答。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及以上毕业生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复退军人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40分。

2015年5月19日在区委、区政府、人社局、城管局、公安局公示栏和就业服务局人力资源市场大厅公布考生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数达不到报考岗位招聘人数2倍的,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通知报名考生。

3、面试。委托具有资质的考试机构命题。依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于2015年5月22日凭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就业服务局人力资源市场大厅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通知书。面试以100分设置,面试成绩当天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数达不到报考岗位招聘人数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通知报名考生。

4、综合成绩。面试工作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和就业服务局人力资源市场大厅公布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由其笔试、面试成绩之和确定,按百分计,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的排名按报考的岗位分别计算。

(三)体检

5、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综合成绩依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综合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先。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考生自理。

(四)考察

6、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察。考核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五)公示

7、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区委、区政府、人社局、城管局、公安局公示栏和就业服务局人力资源市场大厅公示7天。

(六)岗前培训

8、经公示无异议的,分别由区城管局和区公安局对拟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聘用及待遇

(一)工资福利待遇

1、基本工资:月基本工资标准按当年省人社厅公布的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今年标准为1480元)执行。

2、年限补贴:聘任期间,工作每满一年,从下一年度起每月增加年限补贴20元。

3、年终奖:经聘用单位考核合格的,享受年终奖,标准为一个月的基本工资。

4、绩效工资:招聘单位根据非在编人员的工作实绩,每月按不高于当年省人社厅公布的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今年标准为1480元)20%执行绩效工资。

5、社会保险: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相关问题的意见》(冀政函〔2014〕88号)的有关规定,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应按企业职工有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

(二)聘用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从各类学校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此次招聘的非在编人员不列编制。试用期满经聘用单位(区城管局、看守所)考核合格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单位分别与区人才开发交流中心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招聘人员人事关系委托区人才开发交流中心代理。

(三)开支渠道

区城管局和区公安局看守所负责招聘人员的工资发放、办理社会保险及人事代理等相关工作。所需费用由区财政拨付。

六、其他有关事项

1、对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与聘用资格,交有关部门处理,并且在各类招聘中不予考虑。

2、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招聘职位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

3、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范围,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组织的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考生要保证通讯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4、为严肃工作纪律,严防招聘工作中不正之风及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区纪委(监察局)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对在本次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或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相应处分。

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本公告由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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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06_报名信息需上传lczp2015@126.com邮箱电子数据模版.xls

20150506_城管局1类岗位报名表.xls

20150506_城管局2类岗位报名表.xls

20150506_城管局3类岗位报名表.xls

20150506_公安局看守所辅警岗位报名表.xls

栾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5月5日


[责任编辑:高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