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北三支一扶考试内容-公基:公文格式要素名称及编排的主要变化

2017-09-05 09:35:21   来源: 河北中公教育    点击:

3.紧急程度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

4.如需同时标注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按照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的顺序自上而下分行排列。

(二)发文机关标志

1.发文机关标志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也可以不加“文件”。

2.发文机关标志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由25mm改为35mm。

3.取消了上行文的发文机关标志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距离为80mm的规定。

(三)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和印章

1.成文日期用阿拉伯数字标注。

2.加盖印章的公文:成文日期一般右空四字编排;单一行文时,一般在成文日期之上,以成文日期为准居中编排发文机关署名,印章同时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联合行文时,一般将各发文机关署名,最后一个印章同时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

3.不加盖印章的公文:在正文(或附件说明)下空一行右空二字编排发文机关署名,在发文机关署名下一行编排成文日期,首字比发文机关署名首字右移二字,如成文日期长于发文机关署名,应使成文日期右空二字编排,并相应增加发文机关署名右空字数。

4.增加签发人职务、签名章和成文日期编排要求: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加盖签发人签名章时,在正文(或附件说明)下空二行右空加盖签发人签名章,签名章左空二字标注签发人职务,以签名章为准上下居中排布。在签发人签名章下空一行右空四字标注编排成文日期。

2012版国家标准与99年版国家标准中公文格式要素编排位置主要变化如下表:


[责任编辑:尤云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