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石家庄市委宣传部选调10人公告(4)

2018-01-17 18:37:19   来源:河北人事考试局报名专题    点击:

(五)面试

1.面试方法和组织方式。面试实行“体操打分法”,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2.面试有关要求。每组考生在入闱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或透露个人信息,如有违反按严重违纪处理。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结束后,若某职位出现缺额,不再重复组织面试。

(六)合成总成绩并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综合考试成绩= 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选调计划和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职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依次按面试成绩高者、基层工作经历长者、学历高者的顺序确定,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录用。因放弃考试资格、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而产生的缺额,分职位、分性别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造成选调名额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考察

考察前,在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发布考察预告。考察将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考察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审阅考察对象的干部档案,确认报名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并对是否符合规定的各项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察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九)公示、试用和办理调入手续。

对考察合格者,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按规定程序进行岗前培训,并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个人原因导致重大事故的、违反纪律造成恶劣影响的、其他原因导致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的不予调入。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调入手续。

五、其它事项

(一)资格条件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三)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培训班。

(四)考生在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要确保在选调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体检或考察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五)选调咨询电话:0311-86686373

(六)市纪委派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组对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七)本次选调公告由市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中共石家庄市委宣传部

2018年1月5日

原标题:中共石家庄市委宣传部2018年度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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