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公开遴选公务员(人民警察)10人公告

2017-05-11 11:00:05   来源:河北人事考试网    点击:

根据工作需要,依据《公务员法》、《河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决定为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口岸签证支队公开遴选公务员(人民警察)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口岸签证支队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遴选职位表附后)。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我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机关(单位)和中央驻冀的市以下单位、省驻市以下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公人员身份)、在编在岗、乡科级及以下相当职务层次的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未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四级联考招录的有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服务满2年(含试用期)以上的,可报考符合遴选条件的职位。全国基层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的干警未满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计算工作经历年限截止日期为2017年5月11日。

基层工作经历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年龄30周岁以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放宽至35周岁:乡科级职务人员,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公安民警,具有公安出入境管理、边检业务3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1日。

5、除试用期外,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符合遴选职位规定以及录用人民警察的相关条件。

8、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职位查询

本次公开遴选的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口岸签证支队公开遴选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2017年5月11日起,《职位表》可通过

河北人社网(http://www.hbrsw.gov.cn)、

河北公安网(http://www.hebga.gov.cn)、

河北省公务员局网(http://www.hebgwyj.gov.cn)、

河北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进行查询。报考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相关事项,可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机关联系。


[责任编辑:李希]